“百忙之中来领个对象吧”“咱们这边优质男士很多,给您牵线优质伴侣”……近年来,婚姻中介服务成为许多单身人士寻找配偶的途径之一。然而,应为人们搭建幸福桥梁的婚介机构,却屡屡出现诱导消费、虚假宣传、合同埋雷等问题,损害了消费者权益,更造成了大众对婚姻中介服务的信任危机。论文前言
论文前言在签订合同后,部分婚介机构还会通过模糊的收费标准和混乱的服务项目误导消费者,甚至制定“霸王条款”。动辄3个月会费过万元,一年收费5万元,而提供的服务往往只有与相亲对象见面,然后加私人联系方式。还有所谓“高端服务”也只是几次简短电话沟通。安徽合肥市的张女士支付了4万余元的婚介服务费并签订了电子合同。回看合同时,才发现作为甲方的消费者,权利与义务一栏只有义务没有权利,而公司的注册信息显示为“平面设计”。论文前言
作为活动微论坛之一,1日举办的“第二届京津冀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交流会暨第三届中国家校社共育三十人论坛”介绍了京津冀协同育人资源共享共建的建设成果、天津市滨海新区泰达区域教联体范式的实践模式、全国代表省市及校长育人经验,启发与会者对“教联体”育人机制如何建设、如何与人才培育相结合进行深度思考。论坛还邀请了来自北京、天津、河北、湖南的教育同仁,就机制保障、育人理念与实践特色等方面进行交流,多角度深入探讨了校家社协同育人的路径探索与实践,为今后的校家社协同育人工作提供了丰富的借鉴。(完)《论文前言》